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
(一)划分原则
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二)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1.划分依据
(1)根据附录A确定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2)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
原则见表5-1

2.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5-2.

(2)对于利用废弃盐岩矿井洞穴或人工专制盐岩洞穴、废弃矿井巷道加水幕系统、人工硬岩洞库加水幕系统、地质条件较好的含水层储油、枯竭的油气层储油等形式的地下储油库,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不按表5-2划分评价工作等级。
(3)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时,各场地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开展评价工作。
(4)线性工程应根据所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主要站场(如输油站、泵站、加油站、机务段、服务站等)位置进行分段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
七、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一)原则性要求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数据,当已有资料和数据不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评价工作要求时,应开展相应评价工作等级要求的补充调查,必要时进行勘察试验。
(二)一级评价要求
(1)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其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各含水层之间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等,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
(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3)基本查清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勘察试验,确定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
(4)采用数值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对于不宜概化为等效多孔介质的地区,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宜的预测方法。
(S)预测评价应结合相应环保措施,针对可能的污染情景,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6)根据预测评价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Will计划,制定应急预案。
(三)二级评价要求
(1)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其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等。了解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
(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3)根据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补充必要的勘察试验。
(4)根据建设项目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掌握情况,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进行影响预测,评价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5)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
(四)三级评价要求
(1)了解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
(2)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3)采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
(五)其他技术要求
(1)一级评价要求场地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10000比例尺,调查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50000比例尺。
(2)二级评价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调查精度,建议以不低于1:50000比例尺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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