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对城区、拟建工程沿线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
2.噪声现状监测点布设时,应按不同功能区和不同的楼层进行布置,特别是应对于声影响最大的楼层应设监测点。
3.对于现状声源同时受生活噪声及其其他的复杂的声源影响时,应分别给出其他声源的贡献值。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内文物保护建筑的现状震动监测结果。
4.给出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保护建筑的现状振动监测结果。
5. 城市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的生态完整性,区域土地利用特征及抗干扰能力,工程与城市景观协调性(景观生态学法)
环境影响
施工期、运营期,声环境、震动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及电磁环境、社会经济等。
主要环境影响表现为风亭、冷却塔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1.声环境
(1)施工期:
(2)风亭冷却塔影响:
(3)列车运行噪声:
(4)振动:参考国外资料,类比已通过环评的地铁、经验公式、车轴轴重、轮轨条件、运行速度、道床扣件、隧道结构形式、地址类型、建筑物类型。
2.固废:工程渣土、公用垃圾。
3.电磁:
主变电站的位置建设
城轨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由于城轨主要位于城区、与沿线居民关系密切而显得尤为重要。大量监测结果表明,电磁对居民影响较小,但限于国内对电磁的认识水平,报告书应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在公众参与的基础上提出主变电站(所)的位置建议。
4.地下水:
(1)分析地下水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2)施工期地下水评价明确施工疏排地下水去向及地下水总涌水量,评价其对地下水位变化和影响的程度。
5.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时,施工期应提出对受影响的文物古建筑制定完善的监控方案,重点监控其沉降、倾斜、裂缝发展等情况,制定预警值、报警值和控制值,制定施工应急预案。
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应按照《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50868)
评价。(优秀近代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保护区、旧城风貌区)
6.社会经济评价
应附图分析线路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环境规划等的相容性。
应注重分析高架线路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容性,如高架}线路所在区域为主城区、高教园区、居民密集区,报告书一般应在加强公众参与的基础上着重进行方案比选,必要时要求更改线路敷设型式(采用地下线),如杭州地铁一号线、ff武汉地铁二号线就是很好的例子;
各种规划应是已经批准生效的,修编但尚未批准生效的规划一般只作为参考。
城市轨道一般位于城区,生态影响应侧重城市生态景观,必要时应就线路与沿线景观的协调性进行模拟。
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应该特别关注的几个问题
1.(对已有成绩轨道交通运营的城市,在开展新建、续建、变更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设专章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内容。对已通过环保验收的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路线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状况及各种降噪声的实际应用效果给出明确的结论。
2.噪声振动预测中的源强取值直接影响预测结果的准确性,应予以高度重视。
应按照高架线路、地面线路、地下线路、出入线段、停车场内固定噪声源、车辆段内试车线等噪声振动源分别给出噪声、振动源强的数据。
当国家已建立城市轨道交通污染源强数据时,应采用国家数据中规定的污染源强数据;
当尚无标准规定的污染源强数据时,应选择工程条件、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相似的工程类比源强;同时考虑技术进步带来的数据更新。
3.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采取高架线路敷设方式区段,应结合工程沿线所涉及的城市(乡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声环境工程区划、土地利用规划、依托道路红线宽度等内容,分析其线路敷设方式的环境合理性。
对拟建线路两侧既有环境敏感点采取防护措施时,应遵循“现状不超标、预测超标、治理超标量;现状超标、预测有增加量、治理有增加量”原则设置。
对拟建线路两侧规划环境敏感点,应加强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依据《地铁设计规范》(gb50517-2003)相关规定,线路两侧一定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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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