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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师考试法律法规教材知识点:第六章第1节 环境政策

发表时间:2018/1/16 11:30: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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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熟悉]:

2000年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纲要》,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实现祖国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九五”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天然林保护、草原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取得重大进展,一些生态破坏严重的地区得到有效的恢复和改善。但总体上看,我国普遍存在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掠夺式的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仍未根本转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依然严重。只抓生态建设,不注意生态保护,边建设边破坏,不仅加大了国家生态建设的任务和压力,而且也无法巩固生态建设成果,难以从根本上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实现生态环境状况的好转。只有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方针,并不断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才能逐步取得成效。

制定《纲要》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全面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减少新的生态破坏,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从根本上遏制我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

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期目标,到2010年基本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得到保护与恢复;在切实抓好现有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同时,抓紧建设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建设,全国部分县(市、区)基本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远期目标,到2030年全面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全国50%的县(市、区)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30%以上的城市达到生态城市和园林城市标准。到2050年,力争全国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实现城乡环境清洁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全国大部分地区实现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

2.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类型和级别及保护措施

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监督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防风固沙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些区域的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应严加保护,通过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

生态功能保护区分为两级,跨省域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跨地(市)和县(市)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省级和地(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包括: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停止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区内人口已超出承载能力的应采取必要的移民措施;改变粗放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3.各类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l)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3)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4)森林、草原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发展牧业要坚持以草定畜,防止超载过牧。

(5)生物物种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6)海洋和渔业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7)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8)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4.对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环境实施积极性保护

生态良好地区特别是物种丰富区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保证这些区域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不被破坏。在物种丰富、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典型性、未受破坏的地区,应抓紧抢建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

继续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工业污染源治理,切实加强城镇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的环境管理,积极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和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

国家鼓励和支持生态良好地区,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快县(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建设步伐。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努力推动地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的建设。

《纲要》要求各地要抓紧编制生态功能区划,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制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计划时,应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问题。自然资源的开发和植树种草、水土保持、草原建设等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检查验收。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应严格评审,坚决禁止。

(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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