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10.4建设项目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10.4.1(掌握)建设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国务院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四类;其中,事故灾害类包括了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等预案。
建设项目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风险的环节或部位),包括应急计划、应急组织、应急设施和应急演习。
10.4.2(掌握)建设项目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四不放过”:尽早发现,准确定性,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1)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安
4)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2)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如下:
①轻伤、重伤事故调查组,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及工会组成。
②伤亡事故调查组,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的行政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
③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同级行政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
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应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还可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组。
3)现场勘察。包括现场笔录,现场拍照和现场绘图。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5)制定预防措施。
6)写出调查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报告经有关机关审批后方可结案,做出处理结论
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记录应长期完整地保存。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
10.5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
10.5.1(掌握)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1)现场文明施工的责任
1)业主方应制定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划分各参与方的责任范围,并实施检查、考核和奖惩,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2)施工现场各参与方,应当服从业主方或主承包方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2)现场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
3)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
4)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5)搞好环境卫生管理,包括施工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和食堂卫生管理。
10.5.2(掌握)建设项目现场环境保护
(1)现场环境保护的意义
1)保护和改善项目环境是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的需要。
2)保护和改善项目环境是项目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
3)保护和改善项目环境是保证员工安全高效生产、顺利实现项目目标的必要条件。
(2)现场环境保护的责任
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列入岗位责任制,建立项目环境保护自我监控体系。应针对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因素,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并实施检查和监控。
(3)现场环境保护的基本内容
1)防止大气污染。重点包括:
· 施工现场垃圾要及时妥善清理,严禁凌空抛撒;
· 施工现场道路尽量利用永久性道路,并防止道路扬尘;
· 水泥、白灰等易飞扬细颗散体材料应妥善存放;
· 禁止在现场焚烧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物质,
· 以及防止搅拌站对大气的污染等。
2)防止水污染。主要防止措施包括:
· 禁止含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土方回填;
· 施工现场搅拌站等污水,应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 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源;
· 妥善保管化学药品、外加剂等,避免污染环境;
·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3)防止噪声污染。
· 为防止噪声扰民,应控制人为强噪声;
· 在人口稠密地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采用隔声等设施。
4)固体废物处理。回收利用,减量化处理,焚烧处理,稳定和固化处理以及填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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