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是( )。
A.犯罪对象
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一般客体
D.犯罪的直接客体
【答案】B
【解析】犯罪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因此,犯罪同类客体是我国刑法分则体系建立的重要依据。
22.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犯罪对象是犯罪分类的基础
B.犯罪客体一定受到犯罪的侵害,但犯罪对象则未必
C.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但犯罪对象则未必
D.犯罪对象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答案】A
【解析】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②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③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④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23.任何犯罪成立都必须具备的客观要件是( )。
A.危害结果
B.危害行为
C.特定犯罪时间、地点
D.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
【答案】B
【解析】‘‘无行为则无犯罪”,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而危害结果、特定的犯罪时间、地点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是犯罪客观要件的重要内容,但不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只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
24.下列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的是( )。
A.受到诱惑而实施的行为
B.人在睡梦中的动作
C.身体受到暴力强制情况下的行为
D.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
【答案】A
【解析】不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包括:①欠缺有意性的行为;②欠缺有害性的行为;③欠缺刑事违法性的行为。BCD三项都是欠缺有意性的行为。
25.关于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不作为是指人的消极身体静止的行为,对外界事物不起任何变更作用,因此在不作为犯罪中不存在因果关系问题
B.不作为因果关系中的原因在于它应该阻止而没有阻止事物向危险方向发展,从而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
C.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特殊性体现在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为前提
D.铁路扳道工人不按时扳道而引起列车出轨或相撞,就构成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答案】A
【解析】不作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其因果关系在于:行为人负有特定的法律义务且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从而没有阻止事物向危险方向发展,最终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亦即“应为能为而不为”。
26.危害结果是( )。
A.任何犯罪的必备要件
B.必备要件
C.过失犯罪的必要要件
D.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答案】C
【解析】刑法中的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法定实际损害或现实的危险状态。属于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是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如果行为没有造成这种结果,就不可能成为犯罪,因此是过失犯罪的必备要件。属于非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的发生及其轻重如何对定罪没有影响,只是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对反映社会危害性程度起一定作用,从而影响着量刑的轻重。
2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然人负完全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 )。
A.已满14周岁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已满16周岁
D.已满18周岁
【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自然人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6周岁,而不是18周岁。18周岁这个时问点与定罪没有关系,只是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28.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 )负刑事责任。
A.制造毒品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走私毒品罪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是一个选择性罪名,但是刑法仅仅将贩卖毒品的刑事责任年龄降为14周岁,而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刑事责任年龄依然是16周岁。
29.甲于14周岁生日那天在大庭广众之下用绳子勒住另一小孩,路人乙看见后不予制止,眼睁睁看着甲将小孩勒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中乙属不纯正不作为犯
B.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C.甲不负刑事责任,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D.乙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行为人负有特定的法律义务。这种特定的法律义务主要有三种:①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③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在本案中,甲用绳子勒人时,过路人乙并无救助义务,因而其行为不能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至于甲,因其在生日当天实施杀人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因而其对杀人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0.某甲是问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公司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
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 )。
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问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是否属于精神病人应以其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为准,在犯罪后精神病发作的,对其刑事责任没有影响。对此种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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