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
《法学基础知识》
《价格政策法规》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价格鉴证师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

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认证中

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报考条件: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点击查看免试条件

考试题型: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均为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题型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成绩查询:
一般在考试后两个月,为方便考生在第一时间掌握价格鉴证师考试成绩,中大网校会第一时间发布的相关信息,敬请留意。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

120

72

法学基础知识

价格政策法规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100

60

考试以3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注册,价格鉴证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大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课堂名称 教师 全程强化班 应试点题班
课时 试听 报名 课时 试听 报名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础理论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法学基础知识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价格政策法规
  • 班次说明:全程强化班、考点串讲班、应试点题班
  • 课程说明:本课程依据2011年版本教材讲解录制!

  • 活动时间:2013年11月21日-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