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9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章节考点:信托概述

发表时间:2019/5/16 15:12: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导航

二、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一)信托起源及其在国外的发展

现代信托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用益制(Use)通常被认为是最初的信托形态。用益制是一种为他人持有财产权并代其管理产业的制度,其最初目的是为了维护宗教利益,回避法令限制,对象也局限于土地。后来,这种原理被广泛运用于其他领域,财产内容扩展到物品、货币等诸多方面。这样,用益制也逐渐由无偿的道德行为发展成为一种经济利益关系,演变为具有盈利目的的现代信托制度。

现代信托产生在英国、繁荣在美国、创新在日本。18世纪末,美国从英国引进民事信托,并把信托以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一种事业来经营。随着美国国内股份公司的创立,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大量涌现,同时为突破国内法律对银行、证券业的限制,最具创新性和个性化服务的信托业在美国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和繁荣。相比之下,日本信托业务的发展注重根据国情进行创新,赋予信托新的含义。日本坚持信托的综合服务职能和长期融资职能,受托经营的信托财产扩大到货币、不动产以及股权、债权等领域,受托的业务从对财产、资金的经营管理扩大到对人的监护和赡养,以及咨询、中介服务等方面。这些创新使信托业集资金融通、代人理财、经济咨询等多项经济功能于一身。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信托制度逐渐在各国发展起来,信托业已经成为各国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纽带,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

(二)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及其现状

20世纪初,信托业传人中国。最早的信托机构由外国人创办,如1913年日本人在大连设立的大连取引所株式会社、1914年美国人在上海设立的普益信托公司等。1917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设立保管部,开启了中国人自主经营信托业务的历史;1918年,浙江兴业银行开办具有信托性质的出租保管箱业务;1919年,重庆聚兴银行上海分行成立信托部。这是我国最早经营信托业务的三家银行,也是我国现代信托业务的始创。1921年,中国通商信托公司在上海成立,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家专业信托机构。继民营信托业之后,官办信托也得到发展。1933年成立的上海市兴业信托社,是旧中国第一家地方性官办专营信托机构;1935年,国民党政府创办中央信托局,这是旧中国最大的官办信托机构。此外,官僚资本控制的“四行二局一库”也都先后设立信托部,经营信托业务。期间,历经民营信托业的“信交风潮”、抗战期间的信托业较快发展及抗战结束后的停业清理,信托机构从最初的竞相设立、到后来的大批倒闭、再到复苏发展、再到清理整顿,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全国共有信托公司14家。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信托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部,开办信托业务。同时,对旧中国官办信托业予以没收和接管,对旧中国民营信托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1年9月以后,信托业务逐渐收缩,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全部停办。至此,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告一段落。

改革开放之后,以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成立为标志,信托业在我国得到恢复和发展,至今已有近40年的历史。在近40年的发展中,信托业规模逐步扩大,发展基础逐步夯实,风控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曾经存在的社会信用体系缺乏、立法滞后、功能错位等原因,信托公司曾一度沦落为银行规避信贷规模管制的通道;成为一些部委及地方政府进行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钱袋子”,偏离了信托业的发展本源,、出现了普遍的违规经营现象,隐藏着巨大风险。为此,我国信托业先后经历了六次重大的清理整顿:1982年,我国对非银行设立的信托机构进行清理,要求信托投资业务全部由银行来办,信托机构过多过乱的局面得以控制;1985年,我国进.步明确信托业的性质、作用、业务范围和经经营方向,要求银行信托机构暂停办理新的信托贷款和信托投资业务,对已办理的业务加以清理,1988-1989年,国务院对信托投资公司为专业银行绕规模放款、助长固定资产投资失控以及信托投资公司发展快、管理较乱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1993年,国务院全面清理各级人民银行越权批设的信托投资公司,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与所办的信托投资公司脱钩,以法律形式确立了银行与信托分业经营的原则,同时对信托投资机构贷款规模加以限制;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信托为本,分业管理,规模经营,严格监督”的原则,重新规范信托投资业务范围,把银行和证券业务从信托业中分离出去,令信托业务回归本源,同时制定了严格的信托投资公司设立条件,采取撤销、改组、合并、移交等措施,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全面整顿撤并和重新登记;2007年,我国将“信托投资公司”的称谓规范为“信托公司”,对信托业实施分类监管,对信托公司开展以压缩固有业务、清理实业投资、整改存续业务、突出信托主业、更换金融牌照等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整顿,进一步强化了信托公司的本源属性,明确了信托公司的发展方向。此后,我国信托业逐渐步人了规范发展时期。

在进行多次整顿的同时,我国不断加强信托业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市场机制建设,为信托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2001-2002年,被业界称为“一法两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旧两规”)相继颁布,奠定了我国信托业发展的法律基础,为我国信托业回归信托本源业务提供了制度保障,使我国信托业从此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规范化发展之路。2007年,针对“旧两规”的不完善之处,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了“新两规”即《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托公司作为财富管理机构的功能定位,为信托业实现彻底改造和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促进了信托功能在我国的发挥和应用。2010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我国信托业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2013年,中国银监会提出信托业要以机制建设为核心,着力完善机制建设,信托业进入了加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转型期。此后,2014年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的创立,2015年中国银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的单独设立,以及2016年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支持我国信托业发展的“一体三翼”架构全面建成,形成了以监管部门为监管主体,以行业自律、市场约束、安全保障为补充的多层次、多维度的信托业风险防控体系。而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则为信托公司开展公益慈善信托业务提供了法律保障。由此,我国信托业步人了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新时期。截至2016年年末,全国共有信托公司68家,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20.25万亿元,信托业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

编辑推荐:

2019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专题

2019年全国经济师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快速收藏!2018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

(责任编辑:)

5页,当前第2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编辑推荐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经济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10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服务

        1680起

        初级 中级

        561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协议护航-精品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精品课程校方支持

        1680起

        初级 中级

        505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题库练习 协议续学

        1080起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