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教师资格常见问题答疑
问: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里学考试单科、双科成绩合格者,如何衔接?
答:(1)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科目二(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初级(高级)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教育知识与能力》。
(2)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里学考试两科成绩均合格者,可直接报名参加面试。
问:户籍不在所在地是否可报名?
答:户籍或人事档案必须在当地方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问:国考和地方考试的区别是什么?
答:考试门槛变高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有所提高。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前要求幼师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的学生,获得毕业文凭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前要求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前初中教师要求具备大专学历)。
“省考”变“国考”
改革后,我省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由省里自行组织改为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省考”升为“国考”。“国考”与“省考”相比存在三大变化:
一、考试科目。“省考”只开设教育学、心理学两个科目;“国考”科目和内容不同,并将原来在认定环节组织的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纳入到考试环节。
二、考试方式。“省考”采用纸笔方式;“国考”采用纸笔和机考两种方式。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综合素质》采用机考方式,其余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三、考试内容。“省考”有指定的参考教材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国考”没有指定的参考教材,也不组织考试培训。
四、成绩年限。“省考”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1年,“国考”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这就意味着,考生第一次考出一门,还有一年半的时间考出其他科目。超过两年未考出资格证,原成绩作废。
师范类毕业生也要考
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问:应届毕业生或高校未毕业的学生可以考教师资格证吗?
答: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学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成人高校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省考教师资格常见问题答疑
问:如何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
答:报名时间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1、 应届毕业生申请
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学校或拟受聘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由在读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以替代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他程序和要求如下。
2、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通常需要参加认定机构组织或实施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并通过相应测试,以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学习成绩证明。
其他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了解信息阶段
1.了解教师资格相关法律规定(可浏览www.ccf.edu.cn),明确自己适合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2.掌握本地区受理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工作安排和认定时间;
3.通过媒体了解每年春、秋两季本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并公布的资格申请的受理时间和期限。
二、准备材料
1. 二表: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 六证:
①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③户籍证明,
④体检合格证明,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⑥教育学、心理学学习成绩证明。
说明:
①“二表”均由申请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常设在当地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领取;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③ 体检合格证明由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④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的测试后获得。
三、提出申请
1.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2.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
①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②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③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本校提出认定申请。
四、初步审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无误后,将通知申请人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
五、基本素质、能力考察
除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外,其他申请人需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专家审查委员举办的面试和试讲,接受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六、得到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七、领取证书
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
问:申请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有什么要求?普通话证书是否有有效期?
答:《<< span="">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二)项二款规定: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一般不对其普通话水平做出要求。但其所在省份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不需要参加普通话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即长期有效。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问:省考的教师资格证是全国通用的吗?
答:教师资格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负印制,在全国相应的学校通用。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