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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180人公告(第一批、B类)

发表时间:2015/12/31 9:31: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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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现将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80人,其中普高2人,职高16人,初中9人,小学131人,幼儿园22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2016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2016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已经就业的(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属招聘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省级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职教专业课教师暂不作要求。

4.身心健康。

5.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余杭区教育局2016年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具体条件

1.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户籍或生源地的报考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2016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2016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2.不限生源地的报考条件:

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9:00至1月11日下午17:00。

方式:登陆余杭教育网(http://www.yhjy.gov.cn),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岗位调整、现场补报名)。2016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在余杭区社区学院(余杭区临平红丰南路116号)进行资格初审,并确认报名情况。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考生须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考生如要修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需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后保存信息,重新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切不可直接在WORD中修改登记表内信息);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户籍的须提供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区以外户籍的可提供户籍簿复印件);

(4)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须提供);

(9)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10人的为1:3,招聘10人以上的为1:2。职教专业课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等紧缺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3.笔试

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社区学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 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为招聘1-10人的为1:3,招聘10人以上的为1:2。职教专业课教师、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等紧缺岗位比例为1:2。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考生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根据招聘岗位数、面试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为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6.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由考生选择应聘岗位。如有岗位放弃者不再替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7.考察

由招聘学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核。

8.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将在余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录用人员于2016年8月凭《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到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录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约,取消录用;录用人员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第一年不能转正,并延长一年试用期,第二年仍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约,取消录用;按期转正者,须在所聘任学校服务满五年。

(二)余杭区蔚澜学校招聘岗位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其他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五、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须经资格初审,并现场确认。

2.现场补报名的,应于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3.《准考证》由考生在余杭教育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请在余杭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4.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本招聘简章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89160282、89170012(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邮箱地址:89160282@163.com;

余杭教育网网址:http://www.yhjy.gov.cn。

2016年余杭区教育局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2016年余杭区教育局第一批(B)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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