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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社网:包头市2016年招聘乡村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2016/8/12 16:18: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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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包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年一2020年)实施办法》,优先补齐农牧旗短缺的乡村教师,优化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达茂旗、土右旗招聘乡村教师。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地区及学科、人数

地区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物理
体育
计算机
生物
历史
地理
化学
合计
达茂旗
小学
5
1
 
 
 
 
 
 
 
 
 
6
土右旗
初中
5
3
5
1
3
1
1
1
2
2
1
25
小学
6
4
3
 
 
2
 
 
 
 
 
15
总计
 
 
 
 
 
 
 
 
 
 
 
 
46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身体、心理健康。

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持普通话合格证书,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持普通话合格证书、参加全国统考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均可报名。

(二)学历要求

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三)年龄要求

应聘者年龄须在18到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竞聘中小学乡村教师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

报考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11年8月30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5日至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市教育局一楼东厅

3.报名要求

⑴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

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彩照3张。

⑵报名时应由本人详细、准确、真实填写《包头市乡村教师招聘报名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⑶办理报名手续时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进行登记造册。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应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考生报名时应填写志愿地区,一经录用后直接分配到志愿地区,由志愿地区教育局分配到所属乡村学校。

(5)所有考生免收报名费。

(6)开考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7)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8)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8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凭领取准考证凭证及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评办法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笔试、试讲,笔试成绩占30%,面试试讲成绩占70%。

1.笔试

笔试设综合知识测试科目,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公布成绩,分专业划出分数线,按实际选聘人数的1:2公布参加试讲名单。如果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达到试讲要求成绩的,都进入试讲。

2.试讲

试讲分科目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试讲时间、地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按比例可进入拟录范围,要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录用成绩较高者。

六、聘用及待遇

1.乡村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试讲的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人选,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网站公示5天。

2.公示无异议者,由志愿地区教育局组织报到,并对考生进行考核,组织考生体检,然后按规定程序签订录用合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如果出现拟录人员不报到,或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替补。

4.被录用者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享受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相应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同时办理“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乡村教师一切待遇。

七、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99985

市教育局师资科:5177020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纪委:517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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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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