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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武汉长江水利委员会幼儿园招聘4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7/3/31 16:52: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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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长江委幼儿园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名,幼儿美术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长江委幼儿园是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是武汉市示范幼儿园。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3. 熟悉与工作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具有与岗位所要求的知识;

4. 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 身体健康;

6. 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待遇

(一)岗位与人数

1. 幼儿园幼儿保教教师3名,专业技术岗位。承担幼儿园班级保教工作。

2.幼儿园幼儿美术教师1名,专业技术岗位。承担幼儿园班级保教、美术教育工作。

(二)岗位条件

1. 幼儿园幼儿保教教师岗位:全日制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年龄25周岁以内(1992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2. 幼儿园幼儿美术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美术或艺术设计,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年龄25周岁以内(1992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3. 应聘幼儿园幼儿保教教师和美术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按如下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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