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C【解析】根据有关规定,法的效力层级表现为:①宪法至上;②上住法优于下位法;③特别法优于一般法;④新法优于旧法。
2.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五条,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3.A【解析】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条: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夸、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4.D【解析】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条,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十八条办理。
5.B【解析】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有:(1)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2)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3)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6.D【解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国家所有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7.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8,B【解析】相邻权无偿,无须对方同意。地役权需通过双方合同约定,一般为有偿。
9.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0.C【解析】有符合规定的I程质量保证体系是针对应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而言的。
11.D【解析】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有:(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D【解析】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I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13.B【解析】《I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4.B【解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15.D【解析】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I、同时投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6.c【解析】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7.A【解析】仲裁庭可以为合议制(三名仲裁员),也可以为独任制(一名仲裁员),合议制仲裁庭,双方各选定一名仲裁员,再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该共同选定的是首席仲裁员,所以A表述正确,B、c、D错误。
18.C【解析】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如果质量缺陷是由于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要求施工造成的,则施工单位不仅要自责保修,还要承担保修费用。但是,如果质量缺陷是由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仅负责保修,其有权对由此发生的保修费用向建设单位索赔。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19.A【解析】下列I程建设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20.A【解析】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21.A【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责任的有限性表现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此外,对公司及公司债权人不负任何财产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亦不得直接向股东主张债权或请求清偿。
22.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3.D【解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施工合同中约定采用推荐性标准属于有关技术标准,工程施工图纸属于设计文件。
24.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其建设资金必须已经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25.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禁止建筑工程转包,禁止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I程承包人。
26.B【解析】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度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自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7.c【解析】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8.B【解析】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是一种要约的行为,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即作出承诺。承诺自作出时生效,则合同即告成立。
29.C【解析】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固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0.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垒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自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1.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金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中请。
32.C【解析】附条件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熟与否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根据的合同。而附期限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未来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根据的合同。该赶工奖罚协议是一种将能否按照约定的工期施工作为奖罚条件的协议,属于附条件合同。
33.D【解析】施工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施工预算的编制和审查、施工日志等。(2)施工现场准备文件,包括控制网设置资料、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环保措施等。(3)地基处理记录。(4)I程图纸变更记录,包括设计会议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记录等。(5)施I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6)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包括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设备安装记录.设备试运行记录,设备明细表等。(7)施工试验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8)施工记录,包括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结构吊装记录、工程竣工测量、新型建筑材料、施工新技术等。(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0)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34.D【解析】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相分离的。我国《中华人民共扣国土地管理法》把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用地单住或者个人依法定方式取得的,对国有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35.B【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夸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36.A【解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倒》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目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中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37.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8.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十: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9.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40.C【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固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4l.A【解析】价目表为要约邀请,而材料采购单为要约。取消的通知先于要约达到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为要约撤回。
42.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务=条的规定,根据表现形式的不同,民事证据有以下7种,分别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书证,是指以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者其他物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及其痕迹,凡是以其存在的外形、重量、规格、损坏程度等物体的内部或者外部特征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者全部的物品及痕迹,均属于物证范畴。本案中,价目表是以其内容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属于书证。
43.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44.A【解析】电子数据是指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电子邮件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证据,电子数据具有技术含量高、脆弱、复合性、间接性等特点。
45.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I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6.D【解析】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2001年3月14日,由建设部制定。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
47.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48.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并非所有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只调整一部分合同,即狭义的合同。部分合同却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主要包括:①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②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③劳动合同;④政府间协议。
49.A【解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袁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50.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51.D【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鼓励施工单住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52.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53.B【解析】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54.B【解析】《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会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55.A【解析】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条例》第十四条第2款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I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6.D【解析】根据《建设I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I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57.B【解析】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每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58.D【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59.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60.c【解析】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度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分担: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I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自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1.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62.c【解析】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63.C【解析】不可抗力需要同时具备三个要件:①不能预见;②不能避免;③不能克服。这里,只有c项同时满足该三个要件。
64.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5.A【解析】法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其中,保证只可能由第三人(保证人)提供;抵押和质押可以由债务人提供,也可以由第三人提供;留置和定金只可能由债务人本人提供。
66.B【解析】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67.c【解析】拘留和吊销资格证书属于行政处罚,所以A、B不选。有期徒刑和拘役都属于主刑,罚金属于附加刑。同一罪犯不能同时适用两种主刑,可以在承担一种主刑的同时承担附加刑,因此D不选。
68.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自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
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69.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接。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70.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2款,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住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I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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