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特别复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较高,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于2007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07年4月20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2007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日。在2007年4月20日上午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2007年4月20日下午5时才送达。2007年4月23日由当地投标监督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B企业投标文件有项目经理签字并盖了公章,但无法定表人签字和授权委托书;D企业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E企业对某分项工程报价有漏项。招标人于2007年5月10日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双方于2007年6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该项目采取的招标方式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分别指出对B企业、C企业、D企业和E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指出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妥之处。
4.指出招标人与中标企业6月12日签订合同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试题解析:1.招标方式妥当。因为工程技术特别复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及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要求较高,合适投标的企业相对较少,采用公开招标会花费大而效果差。采用邀请招标比较有针对性,比较经济.效果也相对较好。
2.B、C、D、E企业的标书都没有完全达到业主的招标要求,因此应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公证人可以参与但不作为评标委员。因此此评标组人数为双数,不符合要求。
4.不妥当。书面合同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之后的28天之内签订。当双方另有约定时例外。
35、大连市鸿渐建筑集团承建了青岛市一商业大楼项目,正处于紧张的主体施工阶段。2011年5月7日,钢筋工张某在14楼绑扎粱板钢筋。下午3:40左右,关某作业不慎滑倒,由管道井口坠落到12层楼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调查,管道井口为1.2mX0.9m,事故发生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防护,而只是用1,4m×1.0m、厚1mm的镀锌薄钢板盖住了井口。关某跌至盖板上后,薄钢板迅速变形塌落,关某随塌落的钢板坠下。
问题:
1.简要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
2.本例中的管道井口应如何防护才是正确的?
3.高处作业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哪几方面?
4.洞口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哪些?
试题解析:
1.本题考核事故的原因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有:
(1)施工单位未按技术交底对管道井口进行防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安全教育不到位,张某作业前没有仔细检视作业环境,排除危险;
(3)IA关某本人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
2.本题考核管道井口防护措施。
本例的管道井口属于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按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的规定,必须设置一层用扣件扣接钢管而形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格,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3.本题考核高处作业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高处作业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有:
(1)临边作业安全;
(2)洞口作业安全;
(3)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
(4)操作平台作业安全;
(5)交叉作业安全。
4.本题考核洞口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洞口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有:
(1)各种楼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应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安全防护设施;
(2)坑槽、桩孔的上口、柱形、条形等基础的上口以及天窗等处,都要作为洞口采取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
(3)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楼梯段边应设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手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4)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lOm)设一道安全平网;
(5)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物体打击事故;
(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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