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是指通过国民教育体系获得的、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学历。学历教育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颁发的学历证书(如学士、硕士、博士学位)。需通过普通高考、研究生统考等正规途径入学,毕业证书由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可查询)。
2、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包括函授、业余、脱产等学习形式,由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颁发。例如:成人高考(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网络教育(已停招)、开放大学(电大)等。
3、自学考试学历: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由省级自考委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与普通高校学历同等效力。
“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位”是指通过国民教育体系获得的、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学位。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1、普通高等教育学位(学士、硕士、博士):由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学位证书需通过教育部学位网认证。
2、同等学力学位: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需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
3、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