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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例题讲解(51)

发表时间:2011/7/1 13:50:0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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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会计职称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P128)

利息所得:(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2)个人储蓄存款利息,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P128)

1.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九、财产转让所得(P129)

1.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税率

应税项目

注意事项

1.9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2.5级超额累进税率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3.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稿酬所得

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税率为14%

4.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有加成征税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5.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财产转让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5)偶然所得;(6)其他所得。

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20%比例税率的有( )。

A.股息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承租经营所得

D.偶然所得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所得税税率。C选项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累进税率的有( )。

A.工资薪金所得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租经营承包经营所得

D.股息所得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率。D选项适用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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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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