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资料(7)

发表时间:2013/11/12 9:13: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范围界定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但不包括稿酬所得。

2、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解释】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计税依据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税率:基本税率为20%

【解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没有“加成”、“减征”的问题。

5、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

1、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1)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2、计税依据: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以“全额”为计税依据,没有扣除的问题。

3、税率:基本税率为20%

4、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5、特殊情况

(1)储蓄存款利息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彩票中奖收入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和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1、范围界定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

2、计征方法: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征收

3、税率:基本税率为20%

【解释】出租居民住房适用10%的税率。

4、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月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2)每月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九、财产转让所得

1、范围界定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

(1)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2、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3、计税依据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十、捐赠的处理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十一、境外收入的处理

1、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

(1)居民纳税人:对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2)非居民纳税人:只对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征税

2、境外收入的处理

首先计算该收入按照中国税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其次确定是否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1)如果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低于”境内标准的,补缴个人所得税;(2)如果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于”境内标准的,无需补税。

十二、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重要)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提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9、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1、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两种计征办法。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重点)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2、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单选题)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相关文章: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资料汇总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指导资料汇总

关注:会计职称成绩查询时间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 合格标准 2014年会计职称招生简章

(责任编辑:xll)

3页,当前第2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980

        了解课程

        6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080

        了解课程

        5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3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