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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经济法基础试题经济法基础训练测试12

发表时间:2014/7/25 11:02: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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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试题经济法基础训练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1.

【答案】C

【知识点】法的形式和分类

【解析】(1)选项A:属于行政法规;(2)选项B:属于地方性法规;(3)选项C:属于法律,法律的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4)选项D:属于行政规章。

2.

【答案】B

【知识点】法的形式和分类

【解析】选项B:宪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基本法律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基本问题。

3.

【答案】A

【知识点】仲裁

【解析】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在本题中,仲裁协议已经由仲裁委员会认定为有效,所以应当驳回起诉。

【难易程度】难

4.

【答案】B

【知识点】民事诉讼

【解析】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5.

【答案】D

【知识点】民事诉讼(P19)

【解析】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6.

【答案】A

【知识点】民事诉讼(P21-23)

【解析】(1)选项B:因延付或者拒付租金提起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2)选项C: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3)选项D: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难易程度】难

7.

【答案】B

【知识点】民事诉讼

【解析】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年为最长的诉讼时效。在本题中,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那么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12年6月15日,即最终不得超过20年的最长时效。

【难易程度】难

8.

【答案】D

【知识点】法律责任的种类

【解析】(1)选项ABC: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十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D:罚款属于行政责任,而非民事责任。

9.

【答案】D

【知识点】民事诉讼

【解析】拒付货款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了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由原来的2012年6月10日顺延15天,至2012年6月25日。

【难易程度】难

10.

【答案】C

【知识点】民事诉讼

【解析】由于老张向小王主张权利,造成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因此已经过去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从2012年2月10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老张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2012年2月10日起重新计算,届满日为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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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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