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解析】
1.
【答案】(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2)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220=720(万元)。(3)由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只能税前扣除690 万元(4)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纳税调增=720-690=30(万元)。
【解析】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答案】(1)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是双标准,其1=50(发生额)×60%=30(万元);其2=4600(销售收入)×5‰=23(万元)。(2)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3 万元。(3)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50-23=27(万元)。
【解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
【答案】(1)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所以纳税调增5 万元。(2)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84万大于税法扣除限额,所以实际可以扣除应该是72万元。(3)所以纳税调增=84-72=12(万元)。(4)营业外支出合计应纳税调增=5+12=17(万元)。
【解析】(1)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准予结转以后3 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答案】(1)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2)投资收益应纳税调减=5+40=45(万元)。
【解析】(1)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2)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5.
【答案】(1)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2)实际发生38万元大于税法限额,所以实际扣除28万元。(3)职工福利费应纳税调增=38-28=10(万元)。
【解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6.
【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2)应纳税额=639×
15%=95.85(万元)。
【解析】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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