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耗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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