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精选试题3

发表时间:2013/3/20 9:06: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13、抵押人转让所有抵押物均应通知债权人和告知受让人转让物抵押的情况,否则抵押无效。( )

答案:×

解析:只有转让已经进行抵押物登记的抵押物,才需要通知债权人和告知受让人。

14、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但无需对方的同意。( )

答案:×

解析:当事人将自己的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15、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者承诺到达时间。( )

答案:√

解析:(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16、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合同有效。( )

答案:×

解析: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17、2000年5月8日甲作为出租人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将甲的房屋于同年7月1日租赁给乙作为办事处。同年6月10日,甲向丙购买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甲与乙于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 )

答案:×

解析: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5月8日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甲对要出租房屋没有处分权),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6月10如甲取得处分权),该合同有效。

18、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19、赵某向钱某借款30万元,用价值15万元的汽车作抵押权,同时又请孙某做保证人,对未抵押部分债务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偿债期到后,赵某无力偿还。钱某认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所以可以请求孙某偿付30万元。(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应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设定物的担保的汽车价值为15万元,所以保证人孙某只承担汽车价值以外的担保责任。

20、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不能抵销。(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债务抵销。《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相关内容: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精选试题汇总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日常预习汇总

关注:会计职称考试证书领取 考试培训 合格标准  报考条件 考试专题

(责任编辑:xll)

8页,当前第7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1680起

        了解课程

        756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不过续学校方服务

        880起

        了解课程

        559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精品课程

        480起

        了解课程

        437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