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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资料指导10

发表时间:2013/2/22 9:47: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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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合并的程序

1.签订合并协议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2)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名称、住所;(3)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4)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办法;(5)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总额、种类和数量:(6)合并各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作出合并决议

有意向合并的公司在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后,应当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项作出合并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合并决议才能有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合并决议才能有效。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决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通知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依法进行登记

公司合并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三)公司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

(一)公司分立的形式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法》未明确规定公司分立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和业务另设一个新公司,原公司存续;二是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分别归入两个以上的新设公司,原公司解散。

(二)公司分立的程序

公司分立的程序与公司合并的程序基本一样,要签订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办理工商登记等。

(三)公司分立前的债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

(以)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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