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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梳理15

发表时间:2015/10/21 9:47: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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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

1.(1)比例税率:多数应税消费品;(2)定额税率:成品油、啤酒、黄酒;(3)复合税率:卷烟和白酒。

2.“从高”适用税率:

(1)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2)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消费税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6《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

(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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