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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难点讲解及例题1

发表时间:2014/10/8 9:16: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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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仲裁圈

(-)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组织是民间组织,它不隶属任何国家机关。

4.-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与人身有关的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提示】上述情形即使双方自愿,也不能仲裁。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提示】劳动争议仲裁由隶属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目前多由设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处理。

【例题7.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仲裁法》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是(  )。

A.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而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不能提请仲裁;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

(三)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2.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举例】两个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事先就该合同签订书面仲裁协议。如果因为合同的纠纷导致-方依法解除了合同,这种情况下,仲裁协议还是有效的。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依然有权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2013年单选题】

【提示】A与B达成了买卖合同,后A通过欺诈方式与B达成了仲裁协议,B清醒后肯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不认同,因此这里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的是仲裁协议本身,而非买卖合同的争议。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裁定可理解为买卖合同争议解决之前的“小插曲”。

4.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提示】A与B协商-致签订了仲裁协议(双方对其效力均没有异议),主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后,A“装傻”假装没有签订仲裁协议,“背后玩阴”直接向人民法院对B提起诉讼,B知道后有两个选择:-是戳穿A的“丑恶嘴脸”,即在“首次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二是与A-起“装傻”踏上诉讼的不归路(首次开庭后无法逆转),而此前双方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是否在家里“压箱子底儿”,人民法院不管,该案件会通过诉讼继续审理。

【例题8·单选题】甲、乙发生合同纠纷,继而对双方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效力发生争议。甲提请丙仲裁委员会确认仲裁协议有效,乙提请丁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关于确定该仲裁协议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应由丙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

B.应由丁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定

C.应根据甲、乙提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时间先后来确定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或丁法院裁定

D.该仲裁协议自然失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四)仲裁程序

1.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2.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3.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4.仲裁-般不公开进行。

5.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6.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2010年多选题】

【提示1】此处人民法院行使的是执行权,而非审判权,与“-裁终局”原则并不矛盾。

【提示2】仲裁庭只能调解和裁决,无权强制执行。

7.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例题9·单选题】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  )。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裁决。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本题中,如果3名仲裁员产生3种不同意见。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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