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同主体的责任差异与司法救济
由于经济法主体的身份和地位、行为目标和宗旨有别,各自的法律待遇、享有权利或权力的法律依据不同,相应的义务各异,因而所需承担的违法责任也不同。
1.对于调控主体
(1)由于调控主体的行为往往被认为属于抽象行为,并因而在现行制度上不可诉;要追究其责任比较困难。一般很难让它歇业、关闭,或者处以自由罚。
(2)通常只能由相关的直接责任主体先行承担,而调控主体则承担政治性责任(如引咎辞职等),使其付出“信用降低”的代价。
2.对于规制主体
在市场规制法领域,由于规制主体的责任一般是可以特定化的,因而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追究其责任。
3.对于受控主体
(1)在受控主体可以特定化的情况下,相关损害或所造成的侵害是易于明确的,如具体的预算单位、具体的纳税人、具体的银行违法行为等,都是可以归责的;
(2)当受控主体为不确定的多数人,目前还是制度设计上的重要难题。
五、赔偿性责任与惩罚性责任
(一)赔偿性责任
经济法主体可能承担的赔偿性责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家赔偿,一类是超额赔偿。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超额赔偿的主体是市场主体。
1.国家赔偿
(1)经济法上的国家赔偿,不是狭义上的行政赔偿或司法赔偿,而更主要地可能是立法赔偿。
(2)与国家的赔偿性责任相关联,国家还可能承担一种“实际履行”的责任。
(3)国家赔偿责任主要是由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来承担的。
2.超额赔偿
(1)民事责任中的损害赔偿一般要求等额赔偿,因而具有补偿性;
(2)现行的狭义的国家赔偿制度,一般实行少额赔偿(即受偿主体往往不能得到等额或足额补偿);
(3)在经济法上,则主要强调超额赔偿,包括市场规制法中的双倍赔偿、三倍赔偿制度等。
上述的超额赔偿责任,也有人称之为惩罚性赔偿。
【例题·多选题】各类法律制度都涉及赔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赔偿责任主要包括:等额赔偿、少额赔偿、超额赔偿
B.民事责任中的损害赔偿,一般要求等额赔偿
C.狭义的国家赔偿制度,一般实行少额赔偿
D.经济法上,主要强调超额赔偿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赔偿性责任。
(二)惩罚性责任
1.如果违法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给更多的或不特定的主体,造成了更大范围的秩序上的损害,就必须在尽量补偿私人损害的同时,对其予以更为严厉的惩戒和处罚,从而使其承担惩罚性责任。
2.随着法律的发展,对违法者的惩罚,不只是罚款、罚金,也不只是金钱罚或自由罚,而是可以包括资格罚、能力罚、声望罚等,这些惩罚尤其会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行为能力,因而会对其产生根本性的甚至是致命的影响。
与上述的资格、能力、声望等方面的惩罚性责任相对应,经济法上的惩罚性责任,不仅体现为罚款,还体现为信用减等、资格减免等惩罚性措施。
【例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惩罚性责任的是( )。
A.赔偿损失 B.信用减等
C.资格减免 D.罚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惩罚性责任。赔偿损失是赔偿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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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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