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备考精选模考训练3

发表时间:2014/8/22 9:50: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备考精选模考训练答案及解析

1.

[答案]C

[解析](1)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选项BC: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3)选项D: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

[答案]C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3.

[答案]C

[解析]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4.

[答案]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5.

[答案]C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6.

[答案]A

[解析]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7.

[答案]A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8.

[答案]D

[解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9.

[答案]A

[解析]由于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可能导致该财产份额依法发生权利转移,《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答案]B

相关文章:

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备考精选模考训练

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内部精选试题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精选试题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零基础协助通关

关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 中级会计职称在线模考 中级会计职称试题手机版下载客户端

(责任编辑:xll)

3页,当前第2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1680起

        了解课程

        756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不过续学校方服务

        880起

        了解课程

        559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精品课程

        480起

        了解课程

        437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