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指导资料9

发表时间:2013/1/29 10:16: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二)房产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即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的1.2%计征。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即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的12%计征。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一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或4%)

四、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

(责任编辑:xll)

3页,当前第2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尊享班-协议退费]

        9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980

        了解课程

        6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特训班]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080

        了解课程

        5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考霸通关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3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