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内部练习(2)

发表时间:2013/6/26 9:12: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三、判断题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以不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等,但不包括公司的副经理。()

3、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2,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

5、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日注册成立,2009年5月1日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发起人甲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甲所持有的股份可以在2009年8月1日后转让。( )

6、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发生变动时,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公司逾期没有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对该公司处以12万元的罚款。公司登记机关的这一处罚行为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 )

7、狭义的公司法仅指《公司法》,广义的公司法不仅包括《公司法》,还包括《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

8、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如果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 )

9、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

1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但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同意的除外。( )

11、《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2、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依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必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3、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35%,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14、AB两个公司合并成立了C公司,C要求B的债务人D按照规定偿还到期债务,D公司以债权人B已经不存在为由拒绝偿还债务,D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

四、综合题

1、 某市甲、乙、丙三国有企业与自然人张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身为某演艺明星,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投资权益,张某每年给付李某一定的酬劳。后甲、乙、丙和李某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李某(实为张某)以现金出资40万元。

(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

(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留待以后年度分得利润后再补足。

(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各认缴15%。

公司成立后经营了一段时间,李某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股权质押给银行以取得个人的住房贷款,张某对此并不知情,银行也核实了李某的股东身份无误并提供了贷款,该质权已经向相关机构办理了质押登记。张某得知后向银行出具了与李某签订的协议后要求银行立即解除质押,遭到银行的拒绝,张某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结合《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张某和李某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甲、乙、丙、李某对公司的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3)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甲、乙、丙、丁对公司利润分配及公司增加资本时各方优先认缴比例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张某要求银行立即解除质押的请求是否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7)张某如果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否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 会计职称考试证书领取 考试培训 历年真题 通关技巧

(责任编辑:xll)

8页,当前第4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1680起

        了解课程

        756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不过续学校方服务

        880起

        了解课程

        559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精品课程

        480起

        了解课程

        437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