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6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月5日-2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5月28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9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㈠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㈡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㈢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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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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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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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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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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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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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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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影响
评价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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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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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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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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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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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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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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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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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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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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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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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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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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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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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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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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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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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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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wsbm. cqhrss.gov.cn/webregister)。
㈠ 提交考试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类别、科目(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含免试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好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含免试生)本年度不再重复报名。
㈢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相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职称名称、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报考类别、科目等信息和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9136240、89136215.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问题的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㈣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㈤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011年1月5日─28日)进行网上缴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侧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35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55元。新考生(含免试生)收取滚动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㈥ 打印准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