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职技鉴[2014] 3号
转发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辽技鉴[201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报名时间:培训机构报名:3月27日,社会零散报名:3月28日,具体要求详见(辽技鉴[2014]3号)附件6。
2、初审资格合格人员于当日缴费,复审资格合格后开据正式发票。
3、鉴定时间:5月17—18日
4、报名地点:朝阳市劳动大厦二楼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4号窗口(朝阳大街3段112号)
咨询电话:0421-2638988 施卫东 姜 波
0421-2638989 程涵溢 史胜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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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