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401号),现将2013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助理广告师各科目、广告师“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
科目和“广告专业实务”科目4个科目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 科目4个科目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领证注意事项:
1、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考生往返奔波,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费用由考评中心支付),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全部科目的考生不需到现场提交制证照片。
2、由于个别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格式,影响冲印效果,不能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市人才考评中心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更换照片。请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更换照片。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具体领证时间待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的掌握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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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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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