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发〔2017〕1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做好新形势下医疗机构和医师、护士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对于行政职能已划转的,要切实加强同行政审批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药政处联系人:孟田田 张 磊
联系电话:0311-66165705 66165715
电子邮箱:hebwstyzc@126.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联系人:沈正先
联系电话:0311-66165531
电子邮箱:zhongyijuyizheng@hebwst.gov.cn
附件: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