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疆人社厅:2013结构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9/5 14:29: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结构工程师等16项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企业法律顾问等16项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考试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知识考试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考试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以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证书时,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登记表》一式一份,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证书。

编辑推荐:2013年度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信息汇总

更多关注:2014注册结构师考试时间   合格标准   历年真题  结构师报名时间

(责任编辑:gnn)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勘察设计工程师

        [VIP班]

        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校方服务

        15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勘察设计工程师

        [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校方服务

        980

        了解课程

        615人正在学习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