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315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5月13日—6月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2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三、报考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专业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㈡ 免试部分科目(两科)考试条件:
1999年4月7日(《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㈢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四、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表:
|
专业 |
专业 代码 |
类别 |
类别 代码 |
科 目 |
科目 代码 |
|
城 市 规 划 师 |
01 |
免二科 |
2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3 |
|
城市规划实务 |
4 |
||||
|
考全科 |
4 |
城市规划原理 |
1 |
||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2 |
||||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3 |
||||
|
城市规划实务 |
4 |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wsbm.cqhrss.gov.cn/webregister)。
㈠ 提交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城乡规划师
[协议护航班]
7大课程模块 3大研发资料资料退费服务校方服务
城乡规划师
[冲关畅学班]
5大课程模块 2大研发资料 校方服务
城乡规划师
[精品乐学班]
3大课程模块 研发资料 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