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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人事考试网:2015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15/5/15 14:51: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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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4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6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区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确认、最后网上支付的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28日

2.报名流程: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络注册,上传照片,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再作报名信息确认(并可打印考试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5年6月3、4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5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4.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如修改过信息的请重新打印更正后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申请免试的人员还需携带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的新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支付成功后在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档案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5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需要邮寄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http://www.wxrsks.com/wxkszx/FMSFee/CheckOut.aspx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填写信息并缴邮费,截止日期7月10日。发票将于7月15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7月14-15日(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各报四)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名点于6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点
机构名称
地址
现场确认时间
电话
无锡市区
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瑞路2号40-41号窗口(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
9:00-11:15;
13:00-16:45
85740575
江阴市
江阴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
君巫路100号2号楼1楼阶梯教室
8:30-11:15;
13:30-16:45
86860421
 
宜兴市
宜兴市人保局
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室
8:30-11:15;
13:30-16:45 
87952891

(五)有关报名注册、信息更正的办法请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一栏查看。报名信息一旦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六)8月28日—9月3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教材订购

2015年度考试仍以2010年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考试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价格认定局联系,电话:(025)83338062。

附件:1.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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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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