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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人事考试网:公卫执业医生考试委员会公告

发表时间:2017/2/13 15:35: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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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7年 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 暂行办法》规定,2017年将在全国举行医师资格考试。现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时。 请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从2017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3月10日,主要是对 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本人照片采集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 行审核。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6月23日,具体由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 和 2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 试:2017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 2017 年 8 月 26 日和 2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7年8月26日 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7年8月26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7年8月26日 17:00-17:30。

四、其他事项

(一)2017年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 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 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2017年在天津市、海南省和云南省开展医师资格 考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 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

“一年两试”试点。在上述考区通过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 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笔 试(第一次考试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时间为 2017年11月25日-11月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2017年组织中医(朝医方向)、傣医考试,继续 开展哈萨克医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 考。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 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查询,国家 卫生计生委网址:http://www.nhfpc.gov.cn/ ;或者登录国家 医学考试网查询,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

http://www.nme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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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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