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公布
新《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在近期正式实施,《办法》对医师执业注册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办法》规定,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在注册地点方面,《办法》规定执业医师在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在县级行政区划进行,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为顺应《办法》给执业医师注册带来的新变化,确保新办法施行后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顺利开展,无锡市卫计委行政许可人员加强对《办法》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并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修订编制并公开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和医师多机构备案办理等三个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将申请书统一为一张申请表,即《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并对需要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进行了进一步压缩和细分。特别是对医师变更执业注册这一办件量大的事项,将材料要求细分为执业地点变更、主要执业机构变更、执业类别变更、执业范围变更四个小项,使得办事人员可以更加准确地准备材料。
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对医师注册事项,实行即办制度,即来即办,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对于特殊、疑难办件的在1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
具体办事指南,可以在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地址http://wsj.wuxi.gov.cn/doc/2015/08/12/474350.shtml。
(许可服务处)
附: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和多机构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材料清单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聘用证明;
4.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6.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7.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及不予注册情形消失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8.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以上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申请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医师执业证书》。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当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核发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申请注册的另行提供规培协议;
非本人办理请提供《委托代理书》。
二、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材料清单
A.执业地点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非本人办理请提供《委托代理书》。
B.主要执业机构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聘用证明;
3.医师定期(提前)考核表或考核证明1份;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非本人办理请提供《委托代理书》。
C.执业类别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医师新、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申请人近6个月二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主要执业机构新执业类别岗位的聘用证明;
7.主要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非本人办理请提供《委托代理书》。
D.执业范围变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者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2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7.聘用单位同意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非本人办理请提供《委托代理书》。
三、医师多机构备案办理申请材料清单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聘用证明;
3.个人承诺书(医师不担任主要执业机构的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4.拟备案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非本人办理请提供《委托代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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