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6 09:04:50 来源:永州卫计网 编辑:yzweiji 更多公告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7年第01号公告和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时。请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从2017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长传照片(近六个月免冠证件照,白底),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
2、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今年不接受现场补报名)
3、现场确认地点:
永州市原计生委门面(冷水滩区河东友谊万喜登酒店对面)
4、军队考生报名:
根据湖南省医考委规定,现役军人考试统一到长沙考点报名并考试。报名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街138号(长沙市公立医院管理服务中心),报名时间:2月24日-3月10日。
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临时身份证无效),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在报名现场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提供的学历证明。
4、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并提供试用单位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登记号及诊疗科目的内容)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本辖区内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大专满2年,中专满5年可报考执业医师。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外,还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技能考试合格后必须履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承诺期限内医学综合笔试前向考点办提交后续累计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合格证明。
7、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考生,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8、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文件小于40kb,格式jpg。
三、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6月23日,具体由我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1、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6、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7年8月26日17:00-18:00。
7、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五、其他事项
(一)湖南省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考试有关资料见国家医学考试网,请自行下载)。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http://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永州市卫生计生委考点办咨询电话:0746-8426445
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附表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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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所学专业 |
| 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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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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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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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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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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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号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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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 岗位(科室)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 带教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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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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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表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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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 所学专业 |
| 取得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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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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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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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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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号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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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 岗位(科室)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 带教老师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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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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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注: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3.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表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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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