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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0年物业管理师7月20日-8月6日考试报名

发表时间:2010/7/20 13:30: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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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黑龙江省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龙江2010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网上报名为7月20日-8月6日

黑人保函[2010]337号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0年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

物业经营管理

2010年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2:00—5:00

物业管理实务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40.




4.考全科

01.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物业经营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4.物业管理实务

3.免1科

01.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物业经营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2.免2科

01.物业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4.物业管理实务

1.免3科

01.物业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首次考试,考试共4 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
 
根据《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2006年《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共有174人,名单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只有2010年可报考级别3或级别1的考试。
 
报考级别2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4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条件及流程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核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条件严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报考级别1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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