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提交资料预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1/24 17:07: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提交资料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1月17日公布,考生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http://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目前我市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粤人考函〔2015〕110号)要求,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提前受理报考资料并复核。

一、2015年价格鉴证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二、如您全部科目成绩已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请按照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通知,提交考后复核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后复核的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一)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二)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三)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四)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五)符合报考条件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考试,取得初级资格”的考生须提交相关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七)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八)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doc

《工作简历表》(点击下载).doc

《考生报名承诺书》(点击下载).doc

编辑推荐:

2016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教材火热预订中

2016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报考指南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