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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造价信息网: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20 17:33: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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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受理范围

凡注册有效期(2016年12月)已满需继续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手续。

二、 办理程序及要求

申请延续注册的人员应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并将“延续注册申请表”网上第1、2页正反面直接打印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三、 申请人上报审查的原件材料(不再需要装订纸质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前一个注册期内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 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25日,每天下午1:00-4:00集中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负1层49号窗口(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南三环交汇)

咨询电话:0431-82752875 联系人:隋成力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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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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