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4年度物业管理年度考核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功能区)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打造与欧美先进国家相媲美的宜居环境,实施“蓝色珠海,科学崛起”战略,共创和谐社区、建设美丽珠海、共享美好生活,进一步强化各区(经济功能区)物业管理工作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度物业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合力推进”原则,创新管理模式和机制,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维护社区安定和谐的积极作用。
二、考核对象
各区(功能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三、考核时间
2015年1月中旬至1月底。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1、物业管理组织实施情况;
2、物业管理行政审批情况;
3、属地业委会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4、物业管理基础管理情况(含物业服务纠纷、投诉的处理情况);
5、对市相关部门工作的配合情况。
(二)考核标准:详见附表。
五、考核方式
成立由市住规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组员的考核小组,由市住规建局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牵头,对各区(功能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2014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果运用
市住规建局将考核结果在市住规建局网站结果进行公布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区主管部门在全市通报表彰,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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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