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做好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3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材料上报时间统一定在8月21日,哈尔滨广瀚宾馆,地址:哈尔滨市高新区迎宾路集中区洪湖路33号。(详见附表4)
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二)外语、计算机成绩和免试条件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应提供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进一步加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与材料上报的管理
(一)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荐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避免推荐工作流于形式;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制度,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业绩和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展示;严格执行申报人员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申报相关材料。
(二)各市、地卫生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查。要制定审查办法,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管理,根据有关规定,一是要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岗位聘任、继续教育、卫生支农、外语、计算机和专业技术考核、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查;二是要对材料的填写(包括签字和盖章)项目,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漏项(包括缺页、缺章、缺少签字)现象发生;三是要对材料真实性予以认定,并负责任的在相关材料上签字,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三)对破格(县、乡、社区机构)申报人员,要严格进行审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申请表》要逐项审查,对其身份进行认真确认,“县、区编制部门”栏,必须要由审查人员签字和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参评。
(四)在高级评审委员会审查材料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补充材料;对《专业技术任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他审查表缺项的申报人员材料,将不予参评或不予通过。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在学历、资历及所有业绩和成果材料、考试与考核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或已获资格,并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与相应处分,同时追究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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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配合201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附件:
评审材料目录表.doc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申请表.doc
申报高级职称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要求.doc
各单位上报材料时间.doc
装订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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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
2013年7月25日
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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