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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发表时间:2017/2/23 17:34: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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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0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 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及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201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现将鹤壁考点201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

(一)时间:3月2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具体安排如下:

3月2日下午:鹤山区;

3月3日全天:山城区;

3月6日全天:淇滨区;

3月7日全天:淇县;

3月8日全天:浚县;

3月9-10日全天:解决遗留问题。

注:为避免现场考生过多,保障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按照报名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前来审核,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来的考生原则上不受理。

(二)地点:鹤壁市人民医院北院区(华山路231号)。

(三)审核现场咨询电话:0392-3206058

(四)范围:已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完成201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的鹤壁考点考生。

(五)流程:考生确定网上报名成功→按考点安排时间到达报名现场→在等候区域填写现场确认流程表、整理材料、排队等候→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签字确认→采集指纹→采集照片(自费)→报名结束→河南考区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更改考点由原网报考点操作,需更改考点的考生请在现场确认前提前予以修改;

2.个人信息有错误需修改的提前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清楚标注正确信息,并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打印的《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签字确认时再次认真核对,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01号)文件规定,2017年起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二、西医类别报名提交材料

注意事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均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试用机构是三级医疗机构的,不需提交。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不认可内部部门章(如医院办公室、医务处等)。毕业证书只提交内芯,照片粘牢。

(一)报考临床助理执业医师:

1.毕业证书;

2.报名表;

3.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4月10日前有效);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2016年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二)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1.助理执业证书;

2.助理资格证书;

3.毕业证书;

4.报名表;

5.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4月10日前有效);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

(三)直接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1.毕业证书;

2.报名表;

3.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4月10日前有效);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2016年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四)口腔类考生提交材料

同临床类考生,但所在试用医疗机构应设有口腔诊疗科目,并除三级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请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放到最下方。

(五)2017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1.学生证;

2.第一学历证书;

3.报名表;

4.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注:应在2017年8月1日前向考点验证毕业证及学位证。

(六)个体诊所注册临床助理医师报考临床执业医师:

1.执业证书;

2.助理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执业证书;

5.毕业证书;

6.报名表;

7.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要求同前);

8.身份证复印件;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0.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同一诊所多个助理医师报考的,材料应集中申报。

(七)归国留学生报考:

1.毕业证书;

2.报名表;

3.学校所在国医师考试机构出具的,该学校该专业毕业生可以在该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证明;

4.上学期间护照;

5.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7.2016年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三、中医类别提交材料

注意事项:试用机构是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位置。试用机构是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的,不需提交。2017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复核为一次性工作,凡因专业报错、类别表错、级别报错、关键信息不一致(姓名、专业、身份证号)、注册年限不足、资料不全等原因退回,一概不予重新提交复核。凡因毕业证问题(假毕业证、无效毕业证)退回的资料,考生存有疑问的,考生可在3月28、29日至考区审核现场持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申请复核。

(一)报考助理执业医师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中专为原件,大专及以上可为在线认证报告,网上学历证明须在4月10日前有效);

3.试用期合格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盖考点章,注明已审核,下同)。

(二)助理执业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助理资格证书原件;

4.助理执业证书复印件、助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5.《考核合格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三)直接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证书(含博士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4.试用期合格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四)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表;

2.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4.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7年毕业的证明,及其所学专业;

5.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五)个体诊所从业人员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助理资格证书原件;

4.助理执业证书复印件、助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非中医类别诊所必须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

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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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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