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如何申请复查?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具体时间请以当地考试中心为准),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考全科: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滚动4年,在4年时间内4个科目均合格则可获取《城乡规划师证书》。
免考一科(免考《城乡规划原理》):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考两科(免考《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省将陆续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在公示期接受社会各界对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省合格名单>>
根据《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考务》得知,四川、内蒙古、宁夏、浙江、陕西、广东、海南、江苏、河南、广西、重庆、山西、西藏、湖南、青海、贵州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考后审核公告>>
自2022年度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城乡规划原理 | 100 | 60 |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 100 | 60 |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100 | 60 |
城乡规划实务 | 1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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