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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日报:2015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考试4月25日进行

发表时间:2015/2/11 10:05: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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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4月25日进行

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4月25日进行。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或内蒙古自治区高中等院校在校生方可报考本考试。

据悉,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

此次的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日,凡是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在2015年6月1日—6月8日提交卷面分数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范围是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等。执行评分标准宽严的问题,不属于复查范围。

2015年7月1日—8月1日,考生可凭准考证和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到注册时填写的报名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或其指定地点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无准考证的考生需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到上述地点领取。

另据了解,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考中等层次的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报考初等和高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但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后所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部分,其中,客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即从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及时报考另一科,即2013年、2014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15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3年以前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2015年考试仍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对考生进行入场身份验证,各盟市要认真做好考点的遴选与相关考试设备的调试维护,做好对监考员及各类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收到实效。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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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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