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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计生委:2017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厦门考点现场材料审核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2/22 11:41: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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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厦门考点现场材料审核的通知

2017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厦门考点现场材料审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材料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 间: 3月1日—3月7日(节假日除外即3月4、5日不受理审核)。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 点: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4楼406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幢406室)。

咨询电话:2029611

二、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规定,现场应提交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书”一份。

2、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3、需提交2张与报名上传一致的小二寸白底彩照。

4、需提交一份试用单位及注册单位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机构带教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一份。

6、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7、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专升本医学本科生需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8、专科以上学历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二维码)

9、普通医学类中专毕业生户籍与毕业院校不属于福建省的需提供经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异地中专在省(区、市)招生的证明。

10、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后,应向提供其学历教育的所在高等院校提出实习申请,需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及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试用考核机构必须为毕业院校附属医院)。

11、非大陆医学学历,其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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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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