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2017】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修订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市监函【2017】51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7】61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修订印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市监函【2017】 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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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