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补检的通知
黑会协[2015]25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协会代管注册会计师: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及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对暂缓通过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补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检对象:
根据黑会协[2015]21号文件《关于发布2015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结果的通知》,凡在《2015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名单》中“暂缓通过的注册会计师名单”和“暂缓通过的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名单”所列的人员。
二、补检时间及要求:
(一)暂缓通过的在会计师事务所内执业注册会计师,应于2015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公休日除外),由本人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培训证原件、《201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汇总表》及交纳会费收据原件,到省注协注册部办理补检。
(二)暂缓通过的协会代管注册会计师,应于2015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公休日除外),由本人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培训证原件及个人会费交费收据原件到省注协注册部办理补检。
(三)未按规定参加此次补检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将不予通过其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并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相关条款撤销其注册会计师资格。
补检人员可通过电话及QQ群预约检查时间。
三、补检地点:
省注协注册部:南岗区民益街80号省财政厅3号楼303室
电话:0451-53676973
联系人:王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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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