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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07城市规划师考试5.21-6.13网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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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晋建审函字[2007]167号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1号)精神,现就我省2007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举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全部设置在省城太原市。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各市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建设局(规划局)(以下简称建设局)负责。
二、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以及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的规定,参加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为: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3、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且1999年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且1999年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四门科目的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报名方式与流程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考生照片,续考考生必须填写档案号)。考生上传照片,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各市建设局进行报名条件初审。
续考考生只须提交下载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往年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各市建设局进行初审。
2、各市建设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并汇总以下资料,上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进行审定:
(1)报名表;
(2)部分科目免试表;
(3)有关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市2007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及其电子文档(Microsoft  Excel格式)。
对于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市建设局应当同时向省建设厅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相关免试材料。
四、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5月21日至6月13日;
(2)考生向各市建设局报送书面资料时间:6月14日至6月19日;
(3)各市上报时间:6月20日至6月22日。各市将报名资料报送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进行审定,通过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报名交费手续(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5层507房间)。
(4)《准考证》于考试前10天,即10月10日开始由考生网上自助打印,不再另发。
五、考试日程安排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 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今年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生须使用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费用
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省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为: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城市规划实务);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参加考试人员每人每科交纳10元的报名费,上述两项费用报名时交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
根据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标准是:报考二科(含二科)以下,每人每科40元,三科(含三科)以上的,每人每科35元。
七、其他事项
在考试报名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1、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235号
联系人:乔英姿  王小燕
电话:0351-3580216
2、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 水工大厦5层
考务部  联系人:窦朝晔   电话:0351-8780387
技术部  联系人:闫  峰   电话:0351-8780519
 附件:1、      市2007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2、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证明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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