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今年6月30至7月4日召开专门会议,对各高校2014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发回你们进行公示,并就公示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9月15日至9月21日进行公示(共7天),公示期间省教育厅将进行抽查。
二、各高校应将公示内容张贴在学校的公告栏或突显的位置,也可以将公示挂上校园网,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公示内容,并参与监督。
三、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并如实向我厅反馈公示情况。请各高校将公示结果与核实处理情况(用书面的形式)于9月30日前报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四、凡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教师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本通知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中下载,网址:http://jszg.gdhed.edu.cn。
附件:1.公示文稿格式
2.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公示文稿格式:
公 示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9月15日上午8:30至2014年9月21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陈丽霞
传 真:(020)3762765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学校受理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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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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